(一)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限
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限是指按发行公司的约定,持有人可将其转换为股票的期限。一般而言,可转换债券转换期限的长短与可转换债券的期限相关。在我国,可转换债券的期限按规定最短期限为3年,最长期限为5年。按照规定,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,在发行结束后6个月内,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将其转换为股票。重点国有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债券,在该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后,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将其转换为股票。
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后,发行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安排股票上市流通。
(二)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
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是指以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的每股.价格。这种转换价格通常由发行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债券时约定。按照我国的有关规定,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,以发行可转换债券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,上浮-定幅度作为转换价格。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的,以拟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基准,折扣一定比例作为转换价格。
(三)可转换债券的换股率.
可转换债券转换时的换股率x为:BVX=PE(5.-2),其中: x换股率,BV一债券面值,Pp一转换价格。转换价格PE是指债券转换为普通股时规定的股价,转换价格越高,每一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越少。-般转换价格Pe要比债券发行时普通股的市价高10% ~30%,转换价格确定了,换股率也就确定了。-般换股率是不变的,但债券发行企业由于股票分割、股票股利、发行新股等使股价稀释的,也应相应调整转换价格及换股率。